人按在那,一条街外可就是刑侦一支队,五分钟车程外是市局,在往西,是武警大队。
最关键的是,孟阳看到了饶勇手枪上的枪号,道上的人即便手里捏着警枪第一个选择也是戳掉枪号,为的是不引人注目。可眼前这个人没有这么干,这要不是警察,那他就是找死,这一把枪,很可能连着一名警察的命。
“威爷,你先走!”
孟阳说话了,他等的就是戚威经过自己身边的一刻。
别人不了解戚威可孟阳了解,好不容易混到这个组织核心位置的他知道戚威身上不光有枪,还有两颗美式防御型手雷,这两颗手雷要是炸了,满屋子气浪里飞的都是弹片,到时候,一个都活不了。
蝼蚁尚且偷生,谁不想活着?
他想的是,等戚威经过自己身边,在对方没有防备的时候将其扑倒,只要把双手按住,他相信眼前这个人能分辨得出情况的抬手一枪干掉虎王,到时候,这就算是完美结案。
但是,孟阳想的这一切,饶勇一点都不知道,一点,都不知道……
饶勇眼里只有三名匪徒,那长期缉毒劳心费神而熬白的发髻在剃了寸头以后让脑袋上黑白相间闪闪发亮,此人携军人之勇,嗷就是一嗓子:“都别动,我他妈是警察!”
我他妈是警察。
这一嗓子喊出了一个男人的魂!
这一嗓子喊出了一个男人的气魄!
这一嗓子,喊的肝胆裂,鬓如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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