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从附近山上运回泥土填上,踩实。
不过萧归是不用干活的,只消在旁边监督。
他心情不好,瞧了一会后,便策马去驿站休息。
巧的是,这段路的驿站碰巧是昨个儿那间。
还是那个柔弱袅娜的妇人,见了他便笑问:“官爷可与娘子和好了?”
萧归一想起温无玦,更加郁闷,便没好气道:“关我屁事。”
妇人一愣,瞧他神色郁郁,自以为心中了然。
“娘子就是要哄着的,官爷这样不管不问,可要真的生分了。”
萧归心里骂道,他比女人还难哄。
难哄就算了,还对别人笑得那么好看,对他就不冷不热。
妇人以为他家娘子好弄小性子,不好哄,便热心地给他支招,“官爷若是实在没法子,不如给她削个簪子,若是不会雕琢簪面,妾身教你,很容易、不难的。”
削个簪子?
虽然他相父是男的,但是男子头上也需要拢发束簪。
萧归蓦地想起昨天夜里,昏黄烛火下,他相父头发上那根通体墨色的发簪,经年日久摩挲,簪尾似乎是有些掉色了。
他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把这个细节记得这么清楚,但应该是没看错。
给他削根新的?
萧归在驿站里消磨了一天,最终在妇人的手把手指导下,削出了一根约莫三四寸长的木簪子,簪头是简单的盘花纹,簪身由粗变细,尾端微微勾起。
可惜萧归并不心灵手巧,削得还行,还花纹实在不堪入目,亏得妇人帮他修了修,才勉强能入眼。
“官爷,你进城的时候,寻间店给它打上一层薄漆,点了彩,便好看了。”
萧归摩挲着粗糙的簪身,想象它出现在他相父头上的样子,忽然觉得有趣极了。
布刺大将步臣术。
身后的李凌和高沉贤俱是眼神一震,刚刚激战之间,他们都没有看出来这个男人就是曾经大名鼎鼎的步臣术。
萧归的眼神淬上寒光,声音低压压的,“还记得十年前,你将我大梁将军绑在马后拖了一天一夜吗?”
男人满脸血污中的一双眼睛,蓦地一暗。
高沉贤年轻或许不知道,李凌却是心里门儿清。
萧归口中的大梁将军是十年前刚刚从军不久的温无玦,他当时为了保护萧归突出重围,留下断后,结果一着不慎,被生擒了去。
敌将为了折磨和羞辱他,将他捆在马后长途奔袭一天一夜,最后温无玦双腿都受不了了,伏在地上,被拖着磨出了两道长长的血迹。
那时候的萧归年仅九岁,许是小孩子的记忆特别深刻,至今他都忘不了那夹着泥土惨不忍睹的血肉。
萧归猛地将马上的缰绳套在步臣术的脖子上,向后用力一扯,逼得对方不得不跪在地上,然后慢条斯理地将缰绳捆在马后。
“今天也让你尝尝这种滋味。”
李凌在一旁默不作声,说实话,这种陈年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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